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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必须与后手背书人一致。(参见标注5)
若被背书人一栏使用盖章,要注意章是否清晰规范,不得有重盖的现象。
若被背书人一栏是手写,要特别注意书写是否规范,字迹必须清晰,端正,可以辨认,不得有简写。
不得有涂改、删字或补字的情况。
要注意必须逐字进行核对,避免错字、别字、漏字。
字不能超出被背书人一栏的方框。若公司名称长,写不下,可以朝下写成两行,但不能超出两边边框。(参见标注6)
(2)背书章
§ 背书章指背书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者法人代表签字。注意两章都要齐全。
§ 所有背书章都要盖在相应的背书人一栏中,要盖在规定的区域内,注意不得随意加盖到被背书人一栏中,不得倒盖。(参见标注7)
§ 背书章必须完整且每个字都清晰可辨,能逐字读出,而不依赖上下文猜测。(参见标注7)
§ 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少印鉴采用了签字的形式,要特别注意,签字不能覆盖在企业的财务专用章上。若有多个签字并存,不得出现签字有重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