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

时间:2023-07-01 00:38:37编辑:优化君

一、收入虚增是链条式的

很多时候我们认真执行了与收入有关的所有审计程序,从往来款项的询证函,再到收款与发货环节的发运凭证与发票等,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可是还是不能避免收入方面的失败。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收入的虚构其实是一个链条式的舞弊行为。它不同于银行存款这种审计项目认定,一项收入的形成,涉及到供应商、库存管理部门、发运流程和客户多个控制点。仅仅执行单个程序分散检查,很难发现收入的异常情况。

二、几个常见形式

既然收入虚增具有链条式的特征,那么审计人员可以考虑一下从生产采购环节与销售环节入手寻找问题。

1.捏造购买方。对于原始凭证的伪造变造,其难度比较大,审计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检查核对辨别这些凭证的真伪。但是如果在销售环节上,被审计单位自己虚构出来一个购买客户,或者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捏造一个销售业务。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一般具备所处行业的特殊性。比如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零散手工加工企业,其客户通常是分散的农民或者小批发商,这对于审计人员来说,进行函证和检查凭证这种程序就是不现实的。

2.利用现有客户虚增收入规模。这种方式是利用被审计单位的现存客户来进行收入的虚增。即便这些收入是虚假的,但是提供收入凭证的这些客户是真实存在的,在实际的函证程序中也不会检测出什么问题。被审计单位会把虚增的收入分摊给这些购买方,并开具一些相互印证的发票。

3.编造现金流。既然收入是虚增的,企业的现金流也需要掩盖自己的漏洞。因为没有实际的销售行为,自然在采购或者生产环节也不会有相应的支出。

三、应对方法的几个思考

应对并识别与收入有关的造假舞弊,考虑三方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收入的形成是链条式的,那么收入的造假就一定需要上游和下游的配合与协助。供应商、购买方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往往隐藏着不正当交易带来的联合舞弊行为。

另外,收入虚增的现金流是需要粉饰的,带来的连锁反应就是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是比较牵强的。所以只要关注到有异常的成本费用与产量,或者是明显偏高的毛利率,运用发散思维,还是可以识别出收入方面的问题的。

总结来看,审计人保持职业怀疑,审慎核查企业收入项目,是一种十分必要的职业意识。不要被不诚信的企业用花哨的手段蒙蔽双眼,不要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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