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一卡通/北京互通卡的押金卡可办理退卡业务,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销售卡只办理退资业务,退资时不回收卡片。具体办理方式及规定如下:
1)若卡片可正常使用,可至一卡通指定退卡网点即时办理退卡/退资业务。
2)若卡片无法正常使用,可至一卡通指定不可读卡退卡网点办理退卡/退资业务。用户提交退卡申请,北京一卡通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北京互通卡需十个工作日)后持申请凭证至原网点办理退卡/退资相关业务如用户前往指定网点办理不可读卡退卡业务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借记卡,自业务受理 7 个工作日后,赎回资金由系统以转账方式退还至银行卡账户,无需用户再次前往原网点办理赎回业务,一卡通内资金以一卡通系统后台数据为准。
3)办理退卡业务时,若卡片出现折痕、断裂、打孔、严重污损等情况,须扣除卡押金,请持卡用户妥善使用和保管卡片。
2、一卡通内余额低于200元(含200元)的,可办理退卡退资业务。
3、当卡内信息存在不完整交易情况,须先处理后方可办理退卡/退资业务。
4、如北京一卡通/北京互通卡芯片外露、卡号不完整、不清楚、无卡号或缺角等情况,不可办理退卡/退资业务。
5、自业务申请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办理赎回业务的,需至一卡通营业厅办理。
6、用户在办理含加载专项使用功能(如:公园年票、公共自行车租赁、地铁累计优惠等)的一卡通退卡业务前,应先解除加载功能。一旦成功办理退卡,加载功能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