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车
(一)核定载人数≤9人,客车类别为一类: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20元/车次
2.南京四桥,25元/车次。
(二)核定载人数10-19人,客车类别为二类: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30元/车次
2.南京四桥,35元/车次。
(三)核定载人数20-39人,客车类别为三类: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50元/车次
2.南京四桥,60元/车次。
(四)核定载人数≥40人,客车类别为四类: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50元/车次
2.南京四桥,60元/车次。
二、货车
(一)总轴数(含悬浮轴)为2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一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25元/车次
2.南京四桥,30元/车次。
(二)总轴数(含悬浮轴)为2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二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50元/车次
2.南京四桥,60元/车次。
(三)总轴数(含悬浮轴)为3 ,三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75元/车次
2.南京四桥,90元/车次。
(四)总轴数(含悬浮轴)为4 ,四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85元/车次
2.南京四桥,115元/车次。
(五)总轴数(含悬浮轴)为5,五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85元/车次
2.南京四桥,125元/车次。
(六)总轴数(含悬浮轴)为6,六类货车:
1.南京二桥、南京三桥,95元/车次
2.南京四桥,140元/车次。
南京第三大桥收费标准
南京长江三桥收费标准
货车一律按出厂核定的载重吨位分类,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如排障车、吊车、清洗车等,按出厂时核定的自重吨位分类。客车按出厂核定的座位分类(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具体标准为:7座以下每车每次20元,8~19座每车每次30元,20座以上每车每次50元。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人折算一吨,不足五座及五座按半吨计,五座以上十座以下按一吨计)。
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标准。正常车辆与超限车辆判别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苏交财〔2004〕56号)中规定的判别标准执行。对载货汽车实行计重收费,并对超限部分加重收费。2吨以下(含2吨)每车每次30元,2~5吨(含5吨)每车每次50元,5~10吨(含10吨)每次70元,10~15吨(含15吨)每次75元,15吨以上集装箱车每次80元。
一旦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紧急情况下启用按车型收费。对强行闯关通行者按应缴费额的十倍加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