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及音高。音是由于物体的振动而产生的。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等四种性质。
(1)音的高低是由于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而决定的。振动次数多,音则高;振动次数少,音则低。
(2)音的长短是由于音的延续时间的不同而决定的。音的延续时间长,音则长;音的延续时间短,音则短。
(3)音的强弱是由于振幅(音的振动范围的幅度)的大小而决定的。振幅大,音则强;振幅小,音则弱。
(4)音色则由于发音体的性质、形状及其泛音的多少等而不同。
(5)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在音乐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总和,叫做乐音体系;乐音体系中的音,按照上行或下行次序排列起来,叫做音列;乐音体系中的各音叫做音级。音级有基本音级和变化音级;乐音体系中,七个具有独立名称的音级叫做基本音级。基本音级的名称是用音名和唱名两种方式来标记的。音名体系:c d e f g a b;唱名体系:1 2 3 4 5 6 7。升高或降低基本音级而得来的音,叫做变化音级。将基本音级升高半音用“升”或“#”来标明。降低半音用“降”或“b”来标明。升高全音用“重升”或“×”来标明。降低全音用“重降”或“bb”来标明。如:升c或#c 降c或bc。
(6)音的分组。为了区分音名相同而音高不同的各音,我们将音列分成许多个“组”。在音列中央的一组叫做小字一组。它的音级标记用小写字母并在右上方加数字1来表示。比小字一组高的组顺次定名为:小字二组、小字三组、小字四组、小字五组。小字二组的标记用小写字母并在右上方加数字2来表示。比小字一组低的组,依次定名为小字组、大字组、大字一组及大字二组。小字组各音的标记用不带数字的小写字母来表示。大字组用不带数字的大写字母来标记。大字一组用大写字母并在右下方加数字1来标明。大字二组用大写字母并在右下方加数字2来标明。
(7)音域及音区。总的音域是指音列的总范围,即从它的最低音(c2——c5)间的距离而言。个别的人声或乐器的音域是指在整个音域中所能够达到的那一部分,如钢琴的音域是a2——c5。音区是音域中的一部分,有高音区、低音区、中音区三种。在整个音域中,小字组、小字一组和小字二组属于中音区。小字三组、小字四组和小字五组属高音区。大字组、大字一组和大字二组属低音区。各音区的特性音色在音乐表现中,有着重大的意义。高音区一般具有清脆、嘹亮、尖锐的特性;而低音区则往往给人以浑厚、笨重之感。
2、音律。乐音体系中各音的绝对准确高度及其相互关系叫做音律。将八度分成十二个均等的部分——半音——的音律叫做十二平均律。半音是十二平均律组织中最小的音高距离。两音间的距离等于两个半音的叫做全音。八度内包括十二个半音,也就是六个全音。在音列中的基本音级中间,除了e到f、b到c是半音外,其余相邻两音间的距离都是全音。根据复合音的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的纯五度关系,即由某一音开始向上推一纯五度,产生次一律,再由次一律向上推一纯五度,产生再次一律,如此继续相生所定出的音律叫做五度相生律。纯律是于五度相生律用以构成的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之外,再加入第五分音来作为生律要素,构成和弦形式。
(1)自然半音和自然全音变化半音和变化全音。由两个相邻的音级构成的半音叫做自然半音。如;e—f #e—#f #g—a。由相邻的两个音级形成的全音叫做自然全音。如:c—d c—#d ba—bb。由同一音级的两种不同形式所构成的半音,叫做变化半音。如:c—#c d—bd bbb—bb。由同一音级的两种不同形式或隔开一个音级所构成的全音,叫做变化全音。如:b——bbb #c——be。
(2)等音。音高相同而意义和记法不同的音,叫做等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