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签到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考勤签到管理办法。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考勤签到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考勤签到管理制度一、出勤考核原则
(一)坚持员工出勤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把出勤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坚持出勤与工资、福利、补贴挂钩,出勤与经济利益联系原则。
(三)考勤方法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四)每月出勤天数原则上大月为25天,小月为24天。
二、出勤考核办法
(一)出勤考核实行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员工民主监督相结合。每月5日以前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请假和签到情况提供上月考勤结果,经各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经场长签批。护林人员的考勤,月底由专人报送办公室。
(二)党政办公室报送的考勤结果,必须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反映员工的出勤实际,并上报及时,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三、请假管理办法
(一)因公外出
一般员工因公外出,要事先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中层干部因公外出要向场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要向场长报告。因公外出人员要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并及时向行前报告的负责人告知。
(二)事假(休假)
1、中层干部正职请事假(休假)必须经场长批准,中层干部副职请事假(休假)必须经主管副场长(副书记)批准。中层干部请事假(休假)原则上每次均不得超过两天,并须写出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由党政办公室备案生效。
2、一般员工请事假(休假)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三天,并须写出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报主管领导后,交由党政办公室备案生效。
四、销假管理办法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返岗销假。在规定时间休假结束后,须在上班当天及时到党政办公室销假,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的`视为假期延续,直至销假之日截止。
五、出勤及签到管理办法
(一)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坚守工作岗位。
(二)林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对于不写请假条,私自离岗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按旷工论处。
(三)林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除环卫、护林和特殊岗位人员以外,统一在党政办公室签到。每天上、下午上班前先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其中,上午签到截止时间为8:30;下午签到截止时间为15:00(春、秋季节为14:30),逾期视为当日未签到。
(三)不签到则视为当日无考勤,不允许替他人签到,否则扣相应出勤。
(四)延迟上班,提前下班,按迟到、早退处理,扣相应出勤。
六、出勤奖惩
(一)月底由党政办公室将本月签到情况汇总后,评选出优、差各三名,并公示。对于连续三个月排在前三名的,全场表扬;对于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三名的,全场通报批评。
(二)年内出勤率和签到率达不到全场平均值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年内出勤率和签到率较好且排在全场前三名的,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年内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放假待岗处理。
七、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